多項式的乘除運算

多項式的乘除運算

1.   利用指數律來進行多項式的乘法。
(1) xm×xnxmn
(2) (xm)nxmn

 2. 利用乘法公式來進行多項式的乘法。
(1) (xy)2x2+2xyy2
(2) (xy)2x2-2xyy2
(3) (xy)(xy)=x2y2

 3. 利用指數律:am÷anamn以及長除法或分離係數法,來進行多項式的除法。

 4. 在做除法運算時,除法要做到餘式的次數比除式的次數小,或餘式為0才算完成。若遇到缺項時,該項係數要補0。

 5. 在多項式的除法中,設被除式為A,除式為B,商式為Q,餘式為RB≠0,則:
(1) ABQR,亦即被除式=除式×商式+餘式。
(2) EQ \F(A,B=Q+ EQ \F(R,B,亦即=商式+。

 

多項式與其加減運算

多項式與其加減運算

1.   在一個x的多項式中,x的最高次數稱為這個多項式的次數。

 2. 多項式ax2bxc的二次項是ax2,它的係數為a;一次項是bx,它的係數為b;常數項是c

 3. 將x的多項式的各項依照x的次數由小到大排列,稱為升冪排列;依照x的次數由大到小排列,稱為降冪排列。

 4. 做多項式的加(減)法運算時,就是把同類項係數相加(減)。

 5. 分離係數法是將直式中各項的係數與文字分開,只寫出係數做運算的一種方法。而在寫出係數時,遇到缺項,通常都補0。

 6. (1) 若mn,則一個m次多項式與一個n次多項式,相加減後的和或差必為m次多項式。
(2) 若mn,則一個m次多項式與一個n次多項式,相加減後的和或差從零次到m次都
      有可能。

 

乘法公式

乘法公式

1.   乘法對加減法的分配律:
(1)  a(bc)=abaca(bc)=abac
(2)  (ab)(cd)=acadbcbd;(ab)(cd)=acadbcbd
      (ab)(cd)=acadbcbd;(ab)(cd)=acadbcbd

 2. 和的平方公式:(ab)2a2+2abb2

 3. 差的平方公式:(ab)2a2-2abb2

 4. 平方差公式:(ab)(ab)=a2b2

 5. 乘法公式內的符號變化:
(1) (-ab)2=(ab)2a2-2abb2
(2) (-ab)2=(ab)2a2+2abb2
(3) (-ab)(-ab)=(ab)(ab)=a2b2
(4) (-ab)(ab)=(ba)(ba)=b2a2
(5) (-ab)(ab)=-(ab)(ab)=-(a2b2)=-a2b2

 6. 兩項式的平方公式活用:
(1) a2b2=(ab)2-2aba2b2=(ab)2+2ab
(2) (ab)2=(ab)2-4ab;(ab)2=(ab)2+4ab

 

 

分數的加減

分數的加減

1.   分數的大小比較:
(1) ① 同分母的正分數:若分子愈大,其值愈大。
      ② 同分子的正分數:若分母愈大,其值愈小。
      ③ 異分母的正分數:利用擴分或約分將所有分數化成同分母或同分子後,再比較大小。
(2) ① 分子、分母差值一樣的兩個正真分數,其分子、分母愈大者,其值也愈大。
        例: EQ \F(9,10< EQ \F(10,11< EQ \F(11,12。
      ② 分子、分母差值一樣的兩個正假分數,其分子、分母愈大者,其值也愈小。
        例: EQ \F(10,9> EQ \F(11,10> EQ \F(12,11。

 2. 任意幾個分數都可以做加、減運算,其作法如下。
(1) 同分母時:分母不變,分子直接相加或相減。
(2) 異分母時:將這些分數通分化成同分母後,再相加或相減。

 3. 去括號法則:括號內的式子可以先計算,若不先計算,則可利用去括號的法則化簡。
(1) 括號前為「+」號:去括號後,各項符號不變。例:a+(bc)=abc
(2) 括號前為「-」號:去括號後,各項符號都要改變。例:a-(bc)=abc

 4. 加法的交換律與結合律:若abc為任意數,則:
(1) 交換律:abba
(2) 結合律:(ab)+ca+(bc)=(ac)+babc

 5. 具有規律性的計算題型通常可利用分項對消的方法讓計算過程簡化。

 

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

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

1.   (1) 公因數與最大公因數:幾個整數中,其共同的因數稱為它們的公因數;
      而最大者則稱為最大公因數,以符號( )表示。
(2) 公倍數與最小公倍數:幾個整數中,其共同的倍數稱為它們的公倍數;
      而最小者則稱為最小公倍數,以符號[ ]表示。

 2. 可由國小所學的短除法來求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。

 3. (1) 幾個整數的最大公因數的所有因數,也恰是這幾個整數的公因數。
(2) 幾個整數的最小公倍數的所有倍數,也恰是這幾個整數的公倍數。

 4. (1) 兩個正整數ab,若ab的倍數,則(a , b)=b
(2) 兩個正整數ab,若ab的倍數,則[a , b]=a

 5. (1) 若兩個整數的最大公因數為1,則稱這兩個數互質。
(2) 若兩個整數沒有相同的質因數,則這兩數互質。

 6. 除了利用國小所學的短除法來求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外,尚可利用各數的標準分解式求得。
(1) 最大公因數:取共同的質因數,次方取較小的相乘,此即為最大公因數。
(2) 最小公倍數:取所有的質因數,次方取較大的相乘,此即為最小公倍數。
例:(32×53×73 , 32×5×74×11)=32×5×73    [32×53×73 , 32×5×74×11]=32×53×74×11

 7. 在處理餘數與不足數的題型時,各數若有餘數則要減去,有不足數則要加上,再求其最大公因數,但須注意除數一定要比餘數及不足數大。

 8. 排容原理常與最小公倍數出現綜合考題,以求出特定條件的倍數個數。

 

因數與倍數

因數與倍數

1.   因數、倍數的意義:abc為整數,且b≠0,c≠0,若ab×c,則abc的倍數,
bca的因數。

 2. (1) 2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個位數字為0、2、4、6、8,則這個整數即為2的倍數。
(2) 5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個位數字為0、5,則這個整數即為5的倍數。
(3) 4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末兩位數字為4的倍數,則這個整數即為4的倍數。
(4) 3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各位數字和為3的倍數,則這個整數即為3的倍數。
(5) 9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各位數字和為9的倍數,則這個整數即為9的倍數。
(6) 11的倍數判別法:若一個整數的奇數位數字和與偶數位數字和的差是11的倍數,
      則這個整數即為11的倍數。

 3. (1) 質數:一個大於1的整數,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,沒有其他的正因數,則稱這個
      整數為質數。
(2) 合數:一個大於1的整數,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,還有其他的正因數,則稱這個
      整數為合數。

 4. 質因數:一個整數的因數如果是質數,則這個因數就是這個整數的質因數。

 5. 質因數分解:每一個合數都可以分解成它的質因數的連乘積,其中分解的過程即稱為質因數分解。

 6. 標準分解式:將一個合數做質因數分解,若按照質因數的大小,由小到大排列,並將相同質因數的乘積寫成指數的形式,則這樣的表示法稱為標準分解式。

 

科學記號

科學記號

1.   若將一個正數寫成a×10n的形式,其中1 a<10,n為整數,
則我們稱其為「科學記號表示法」。

 2. 若n為正整數,則:
(1) 科學記號a×10n乘開後,整數部分是(n+1)位數。
(2) 科學記號a×10n乘開後,小數點後第n位才開始出現不為0的數字。

 3. 科學記號的大小比較:當指數不同時,指數較大者其值也較大;
          當指數相同時,則前面的數較大者,其值也較大。
例:(1) 指數不同時,比較指數大小即可:2×105>7×104>8×103
  (2) 指數相同時,比較前面的數大小即可:8×105>7×105>6×105

 4. 科學記號的乘法:(a×10m) (b×10n)=(a×b)×10mn
例:(5×104)×(9×102)=(5×9)×104+2=45×106=4.5×107

 5. 科學記號的除法:(a×10m)÷(b×10n)=(a÷b)×10mn
例:(2×108)÷(5×103)=(2÷5)×108-3=0.4×105=4×104

 6. (補充)科學記號的加法或減法:通常均化成指數較高次者以便於相加或相減。
例:4×105+3×104=4×105+0.3×105=4.3×105
  3×107-8×105=3×107-0.08×107=2.92×107

 

 

指數律

指數律

na

 1. 設a為任意數,則a×a×a×…×a可記為an,讀作「an次方」,其中a稱為底數,n稱為指數或次方。

 2. (負數)偶次方>0,(負數)奇次方<0。

 3. (-1)偶次方=1,(-1)奇次方=-1。

 4. 乘方的大小比較:先判斷各指數乘開後為正數還是負數,正數必大於負數。若正負符號相同時,將各數化成同底數或同指數以便於判斷。

 5. 若ab都是不為0的整數,且mn為整數,則:
(1) am×anamn
(2) (am)nam×n
(3) (a×b)mam×bm
(4) am÷anamn
(5) a0=1 (註:00為無意義)。
(6) an=。

 

整數的乘除與四則運算

整數的乘除與四則運算

1.   同號數相乘或相除會得正數;異號數相乘或相除會得負數。
亦即「正正得正」、「正負得負」、「負正得負」、「負負得正」。

 2. 偶數個負數連乘除得正;奇數個負數連乘除得負。

 3. 四則運算的原則:
(1)  若只有加減或只有乘除時,通常是由左而右計算,除非使用了加法、乘法的交換律或
      結合律。
(2)  若混有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時,要先做乘除,再做加減。
(3)  若混有指數或絕對值的部分,則觀察其位置後再決定是先算還是後算。
(4)  若遇有多重括號時,應先算小括號,再算中括號,最後算大括號。

 4. (1) 若a×b>0,且ab>0,則a>0,b>0。
(2) 若a×b>0,且ab<0,則a<0,b<0。
(3) 若a×b<0,且ab>0,則a>0,b<0。
(4) 若a×b<0,且ab<0,則a<0,b>0。

 5. (1) 加法的交換律:abba
(2) 加法的結合律:(ab)+ca+(bc)=(ac)+babc

 6. (1) 乘法的交換律:a×bb×a
(2) 乘法的結合律:(a×bca×(b×c)=(a×cba×b×c
(3) 乘法對加減法的分配律:
(3) 左分配:a×(bc)=a×ba×ca×(bc)=a×ba×c
(3) 右分配:(abca×cb×c;(abca×cb×c

 7. 提公因數:a×ba×ca×(bc);a×ba×ca×(bc)。

 

整數的乘除與四則運算

整數的乘除與四則運算

1.   同號數相乘或相除會得正數;異號數相乘或相除會得負數。
亦即「正正得正」、「正負得負」、「負正得負」、「負負得正」。

 2. 偶數個負數連乘除得正;奇數個負數連乘除得負。

 3. 四則運算的原則:
(1)  若只有加減或只有乘除時,通常是由左而右計算,除非使用了加法、乘法的交換律或
      結合律。
(2)  若混有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時,要先做乘除,再做加減。
(3)  若混有指數或絕對值的部分,則觀察其位置後再決定是先算還是後算。
(4)  若遇有多重括號時,應先算小括號,再算中括號,最後算大括號。

 4. (1) 若a×b>0,且ab>0,則a>0,b>0。
(2) 若a×b>0,且ab<0,則a<0,b<0。
(3) 若a×b<0,且ab>0,則a>0,b<0。
(4) 若a×b<0,且ab<0,則a<0,b>0。

 5. (1) 加法的交換律:abba
(2) 加法的結合律:(ab)+ca+(bc)=(ac)+babc

 6. (1) 乘法的交換律:a×bb×a
(2) 乘法的結合律:(a×bca×(b×c)=(a×cba×b×c
(3) 乘法對加減法的分配律:
(3) 左分配:a×(bc)=a×ba×ca×(bc)=a×ba×c
(3) 右分配:(abca×cb×c;(abca×cb×c

 7. 提公因數:a×ba×ca×(bc);a×ba×ca×(b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