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數的加減

1.   (1) 加法運算規則:① a+(-b)=ab或-(ba)。
(1) 加法運算規則:② (-a)+bba或-(ab)。
(1) 加法運算規則:③ (-a)+(-b)=-(ab)。
(2) 減法運算規則:① a-(-b)=ab
(2) 減法運算規則:② (-a)-b=-(ab)。
(2) 減法運算規則:③ (-a)-(-b)=-ab

 2. 減去一個數就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,故其作法即同加法運算的運算原則。

 3. (1) 括號前若為「+」號,則去括號後,各項都不用變號。
(2) 括號前若為「-」號,則去括號後,各項都要變號。

 4. (1) 若ab,則abab
(2) 若ab,則ab=0。
(3) 若ab,則ab=-(ab)=ba

 5. 數線上有A(a)、B(b)兩點,則AB兩點間的距離
AB =大的數-小的數
AB =右邊的點所代表的數-左邊的點所代表的數
AB =abba

 

負數與數線

數與數線

1.   整數包含正整數、0、負整數。

 2. 數線三要素:原點、正向、單位長。

 3. (1) 在正數中,離原點愈遠的點(愈右側),其值愈大。
(2) 在負數中,離原點愈遠的點(愈左側),其值愈小。

 4. 數線上的點所代表的數稱為該點在數線上的坐標,若P點的坐標為a,可記為P(a)。

 5. 若將數線上某兩點之間分成n等分,則需要(n-1)個等分點。

 6. 三一律:對於任意兩數ab,三種關係ababab中必有一種成立。

 7. 遞移律:(1) 若abbc,則ac (即abc)。
    (2) 若abbc,則ac (即abc)。
    (3) 若abbc,則ac (即abc)。

 8. 相反數:數線上與原點距離相等,但方向相反的兩個點所代表的數,稱為相反數,而兩個相反數的和必為0。

 9. 絕對值:一個數所代表的點與原點的距離,稱為這個數的絕對值。

10. (1) 離原點愈遠的點,其所代表的數的絕對值也愈大。
(2) 離原點愈近的點,其所代表的數的絕對值也愈小。

11. (1) 在正數中,絕對值愈大的數,其值也愈大。
(2) 在負數中,絕對值愈大的數,其值反而愈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