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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
08
2016

請在105年4月11日前完成裸眼視力不良就醫矯治工作

裸眼視力未達0.9的學生,請家長定期(或依照醫師的指示)陪同就醫檢查,追蹤視力的變化,並請醫師在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登錄檢查結果及建議處理方式,於105年4月11日(星期一)前交回健康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