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歸檔: 學生團體保險

一月
19
2015

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持有重度、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,請在104/02/26前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到健康中心,以利辦理103學年度第2學期學保保費減免事宜.

103學年度開始,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」新增「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持有重度、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,保費由市府全額補助」。請在104/02/26(星期四)前,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到健康中心:1.學生之父母(法定代理人)重度、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(卡片)影本1份;2.戶口名簿影本或學生身分證影本1份(足以證明和學生關係資料),以利後續作業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