«

»

九月
16
2013

請同學於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前完成視力不良就醫檢查矯治工作

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學生視力保健改善計畫」,期望裸視視力異常學生能儘早接受專業醫師的檢查、診斷及矯治,定期追蹤,減少高度近視產生病變,故裸眼視力未達0.9的學生,請家長定期(或依照醫師的指示)陪同就醫檢查,追蹤視力的變化,並請醫師在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登錄檢查結果及建議處理方式,交回健康中心。若學生已因視力問題定期返診,請家長將最近一次返診檢查結果及建議處理方式登錄在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並簽名,交回健康中心即可。

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請於102年10月21日(星期一)前交回健康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