«

»

三月
15
2013

請家長陪同子女定期至眼科醫療院所追蹤視力的變化.

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學生視力保健改善計畫」,期望裸視視力異常學生能儘早接受專業醫師的檢查、診斷及矯治,定期追蹤,減少高度近視產生病變,故自本學期開始,裸眼視力未達0.9的學生,請家長定期(或依照醫師的指示)陪同就醫檢查,追蹤視力的變化,並請醫師在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登錄檢查結果及建議處理方式,交回健康中心。若學生已因視力問題定期返診,請家長將最近一次返診檢查結果及建議處理方式登錄在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並簽名,交回健康中心即可。「醫院(診所)醫生檢查回條」於102年4月15日(星期一)前交回健康中心